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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依旧渴望见到梦中的土壤

意大利很好。没有纽约的数不胜数摩天大楼和顶层天台,而有美轮美奂的巴洛克风格的美术馆,博物馆,就连民居也是可爱可怜的三层小楼,种着应被少女捧在怀里的耀眼鲜花。这里天色也很好,该晴便晴,该雪便雪,但不是纽约那种,晴热是城市病发了烧的热,下雪浩瀚暴虐,是如一场天惩灾害的那种暴风雪。人们都热爱艺术,热爱生活。Harold私以为纽约人也热爱生活,只是不是一种爱法。这里夜晚听不到枪声,谋杀少得可怜又少得可喜。走在路上,处处都是美好。充满设计感的建筑,在波河河畔边看鸟儿起落,信手拨弄亦或放声歌唱,怎么都能引来一群同好。纽约客是从不这样的,他们走路盯着前方,手机不离手,总是一脸认真的冲手机那头讲话,不关心云卷云舒,不关心身旁那个淌着血走过的人。他们与你相隔千里,他们可是心有大事的人。

凌晨三点。

一切喧嚣都尘埃落定,从喧闹白天来的人还不适应这静谧,被热闹挤满了的人骤然回了应有的安静,反倒害怕了。

从幸福白天来的人也还不适应这静谧,被欢乐挤满的了的人骤然降到了这沉静的夜晚,便不可抑制的恐慌起来了。

grace先是盯着Harold僵硬的脖颈看了一会,暗自心伤。

在白日,Harold是缠她缠的很紧的。也是,久别重逢,两人都是怎么黏也黏不够的。但grace觉得Harold的并不是那种黏,而是那种走在深渊边,怕极了,便死死拽住旁边人的那种黏。

当然,即使Harold是个小孩时,他也绝不是一个needy的小孩。所以,他面上看起来是极平静自若的,但每次当他们对视时,grace都能从这个男人眼里看出,他需要自己。

grace一脸恍惚,时光熬着熬着就不难熬了,但是也把他们都熬成老人了。从前的Harold是意气风发的,他眼睛里有光,他满怀热情地走在他自己的路上,像无数其他纽约客一样。且他身上笼罩着的秘密让他看起更神秘而莫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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